纪检组职责

纪检组工作职责

依据党章规定,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的监督;

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

检查驻在部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线索,及时向市纪委报告;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组“前哨”和“探头”作用,监督执纪全覆盖;

全程监督并参与“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问题的决策;

协助配合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开展工作,协助驻在部门做好党风廉政监督检查工作;

承办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纪检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组织机构

纪检组长李顺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