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年级:
为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按照市委要求,现就专项整治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借贷问题,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肃整治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借贷问题,坚决查处打着借贷幌子进行利益输送、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行为,建立防止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借贷活动的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全市良好的金融借贷环境,创造优良营商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范围
全校公职人员,以及于2017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重点清理和整治党的十八大以后发生或延续的影响公职人员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
三、整治内容
(一)违规借款方面
1.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进行借款的;
2. 采取欺骗、弄虚作假等方式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的;
3.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
4.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用于违规营利性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
5. 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逾期不予归还的;
6. 其他违规违法借款行为。
(二)违规放贷方面
1.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进行放贷的;
2.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以投资或出借资金等形式入股企业获取高额收益或固定回报的;
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进行放贷的;
4.挪用财政资金或单位资金进行放贷的;
5.通过欺骗、弄虚作假等方式获得银行贷款或以民间借贷方式融资后出借资金赚取利差的;
6.将自有资金以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利率出借他人的;
7.其他违规违法放贷行为。
(三)违规担保方面
1.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的;
2.为超出法律法规规定利率的借贷者提供担保的;
3.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借款逾期不还的;
4.其他违规违法担保借贷行为。
(四)干预、插手借贷活动方面
1.组织、参与、保护、纵容非法集资、高利借贷活动的;
2.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强追金融企业或金融从业人员违规违法发放贷款的;
3.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金融借贷方面谋取利益的;
4.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
5.其他干预、插手违规违法借贷行为。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2020年4月10日至4月20日)
纪检组要督促全校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迅速启动整治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要广泛利用宣传栏、网络等多种途径对整治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借贷活动进行宣传,建立与群众联系的互动平台,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群众举报电话、网址、客户端等举报方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适时公开通报曝光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借贷活动的典型案例,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让警钟长鸣、震慑常在。
(ニ)学习政策、自查自纠(4月21日至5月10日)
纪检组要督促党支部把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点工作精心安排,认真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依规依纪依法金融借贷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党纪观念和法律意识,教育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自觉维护金融秩序,依法合规开展家庭理财。二是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按要求认真填写《运城市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借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件1)。对自查出的违规借贷行为,按照重在整改的原则,督促纠正,对一般性违规违纪问题,未造成不良后果且主动纠正到位的,一般不予迫究责任;对情节较重、严重且造成相应不良后果的,只要主动纠正到位,一般予以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三是自查自纠中组织全体公职人员对严格遵守有关借贷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公开承诺,认真签订《承诺书》(附件2)。在《承诺书》中要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表述完整。纪检组要将《运城市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借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和《承诺书》纳入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并将其作为对违规违纪问题纠正处理的重要依据。
(三)严查案件、以案促改
纪检组要通过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对日常监督检査中发现及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等途径中梳理违规借贷问题线索,集中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力大的公职人员违规借贷的典型案件,强化通报曝光,形成强力震慑。
(四)完善机制、巩固成果(5月11日至5月20日)
要立足于实现“不敢、不能、不想”的目标,根据此次专项整治的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对策,构建防控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的长效机制。
附件:1.运城市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借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点击即可下载)
2.承诺书(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