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陵渡中学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止“四风”反弹的通知
浏览人数: 发布日期:【2020-07-03】

  各处室、各年级:

  清明节将至,虽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战役取得阶段性胜利,但反弹风险依然存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疫情防控和纠正“四风”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确保疫情防控战果持续巩固、复工复产深入推进、森林防火等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在奋力取得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彻底胜利的战役中,安全文明过节。根据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示和市纪委监委决定对全市各部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现就我校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检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重点。

  重点监督推进复工复产和防止境外疫情输入工作中的麻痹懈怠、失管失控,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跟风表彰、应景表彰、“大锅饭式”表彰和“搭车”发放补助等行为。重点监督清明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吃等易发多发的“节日病”和各类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重点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失责问题。重点监督疫情期间清明祭扫有关规定的落实,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此期间搞特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疫情防控和纠正“四风”是检验党员干部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对此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促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对表对标,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二)严明纪律要求。党员干部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相关要求,以及当前关于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复工复产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循“十个严禁”:

  1.严禁组织或参与现场祭扫等群体性聚集活动。

  2.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祭祀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3.严禁在祭扫期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

  4.严禁在城市道路、居民区等公共场所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以及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5.严禁要求基层单位安排到旅游景点、采摘园、农家乐等场所游玩和安排吃请。

  6.严禁在祭扫中使用明火,严防引发火灾、破坏生态、污染环境。

  7.严禁在祭扫等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8.严禁相互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9.严禁在当前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0.严禁节前无故脱岗、擅自离岗或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

  (三)文明祭祀,注意防火。近日天干风大,稍有不慎极易引发山林火灾,在校外的教职工外出扫墓祭祀要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切勿乱丢烟头、焚香烧纸,如遇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

  风陵渡中学纪检组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