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陵渡中学
学分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我校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特制定《风陵渡中学学分制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普通高中新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
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的八个领域的必修课程,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全部开设。
选修部分是供学生选择的、旨在满足其多元化的学习需求、为其个性化发展创造条件的课程。选修部分分为选修Ⅰ和选修Ⅱ。选修Ⅰ课程是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需要、分类别分层次设置的。必修部分和选修Ⅰ的课程标准由国家制定,使用的教材需经教育部审定;选修Ⅱ课程是普通高中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需要和学生兴趣开发的若干学习模块,供学生选择。
每个科目的一个模块一般为36学时,2学分(其中艺术、体育与健康领域内的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学生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学分不低于28学分(其中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的选修课,获得更多学分。
二、课程设置及学分见表1
表1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分
学习领域 |
科 目 |
必修学分 |
选修学分 |
|
选修Ⅰ |
选修Ⅱ |
|||
语言与文学 |
语文 |
10 |
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
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
外语 |
10 |
|||
数学 |
数学 |
10 |
||
人文与社会 |
思想政治 |
8 |
||
历史 |
6 |
|||
地理 |
6 |
|||
科学 |
||||
物理 |
6 |
|||
化学 |
6 |
|||
生物 |
6 |
|||
技术 |
信息技术 |
4 |
||
通用技术 |
4 |
|||
艺术 |
音乐 |
3 |
||
美术 |
3 |
|||
体育与健康 |
体育与健康 |
11 |
||
综合实践活动 |
研究性学习活动 |
15 |
||
社区服务 |
2 |
|||
社会实践 |
6 |
三、课程内容安排
根据课程设置要求及我省教育教学实际,提出课程内容安排指导意见(见表2)。根据《山西省普通高中一年级新课程教学安排指导表》并组织实施。
山西省普通高中一年级新课程教学安排指导表
学习领域 |
科目 |
上学期 |
下学期 |
学分 |
||
学段1 |
学段2 |
学段3 |
学段4 |
|||
语言与文学 |
语文 |
必修1/4 |
必修2/4 |
必修3/4 |
必修4/4 |
8 |
英语 |
必修1/4 |
必修2/4 |
必修3/4 |
必修4/4 |
8 |
|
数学 |
数学 |
必修1/4 |
必修2/4 |
必修3/4 |
必修4/4 |
8 |
人文与社会 |
思想政治 |
必修1/2 |
必修2/2 |
4 |
||
历史 |
必修1/2 |
必修2/2 |
4 |
|||
地理 |
必修1/2 |
必修2/2 |
4 |
|||
科学 |
||||||
物理 |
必修1/2 |
必修2/2 |
4 |
|||
化学 |
必修1/2 |
必修2/2 |
4 |
|||
生物 |
必修1/2 |
必修2/2 |
4 |
|||
技术 |
信息技术 |
必修/1 |
必修/1 |
2 |
||
通用技术 |
必修1/1 |
必修1/1 |
2 |
|||
艺术 |
美术 |
美术鉴赏(必选)/1 |
设计(必选)/1 |
2 |
||
音乐 |
音乐鉴赏(必选)/1 |
2 |
||||
体育与健康 |
体育与健康 |
健康教育专题模块和田径类项目为必修,其他5个项目至少选2个项目,各选1个模块(必选)/2 |
4 |
|||
综合实践活动 |
研究性学习活动 |
必修/3 |
必修/3 |
必修/3 |
必修/3 |
6 |
社区服务 |
不少于5个工作日 |
1 |
||||
社会实践 |
参加1周社会实践活动 |
2 |
||||
学校自主安排的时间(含选修Ⅱ) |
每周1学时班团会,另1学时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生需要自行安排教学活动(或安排选修Ⅱ),学生至少获得2个选修学分 |
2* |
||||
周学时总数 |
35 |
35 |
35 |
35 |
35 |
|
学分 |
必修:69学分 选修:至少2学分 |
|
注: 1. 表中“必修1”表示该学科的必修模块1,其余类推。斜杠后的数字(如“/4”)表示周学时数。“学分”栏中五“*”的数字为必修学分,带“*”的数字表示选修学分。
2. 表中“必选”是指该模块学分为必修学分,但模块内容可选择;
3. 班团会占学时但不计学分。
4.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高一、高二年级每周各按1课时安排教学,各学校根据实际,也可间周连排。
山西省普通高中二~三年级新课程教学安排指导表
学习领域 |
科目 |
高二 |
高三 |
|||||||
上学期 |
下学期 |
学分 |
上学期 |
下学期 |
学分 |
|||||
学段1 |
学段2 |
学段3 |
学段4 |
学段1 |
学段2 |
|
||||
语言与文学 |
语文 |
必修5/4 |
选修/4 |
选修/4 |
选修/4 |
2+6* |
选修/4 |
选修/4 |
学校开设一定的选修课程,同时安排总复习 |
至少获得2个学分 |
英语 |
必修5/4 |
选修/4 |
选修/4 |
选修/4 |
2+6* |
选修/4 |
选修/4 |
|||
数学 |
文科 |
必修5/4 |
选修1—1/4 |
选修1—2/4 |
选修/4 |
2+6* |
选修/4 |
选修/4 |
侧理至少获得2个学分 |
|
理科 |
必修5/4 |
选修2—1/4 |
选修2—2/4 |
选修2—3/4 |
2+6* |
|||||
人文与社会 |
思想政治 |
必修3/2 |
必修4/2 |
4 |
选修/4 |
选修/4 |
侧文至少获得8个学分 |
|||
历史 |
必修3/2 |
选修/4 |
选修/4 |
2+4* |
选修/4 |
选修/4 |
||||
地理 |
必修3/2 |
选修/4 |
选修/4 |
2+4* |
选修/4 |
选修/4 |
||||
科学 |
侧理至少获得4个学分 |
|||||||||
物理 |
必选/2 |
选修/4 |
选修/4 |
2+4* |
选修/4 |
选修/4 |
||||
化学 |
必选/2 |
选修/4 |
选修/4 |
2+4* |
选修/4 |
选修/4 |
||||
生物 |
必修3/2 |
选修/2 |
2+2* |
选修/4 |
选修/4 |
|||||
技术 |
信息技术 |
必选/1 |
必选/1 |
2 |
选修/2 |
选修/2 |
至少获得2个学分 |
|||
通用技术 |
必修2/1 |
必修2/1 |
2 |
选修/2 |
选修/2 |
|||||
艺术 |
美术 |
必选/1 |
选修/1 |
1+1* |
选修/1 |
至少获得1个学分 |
||||
音乐 |
必选/1 |
选修/1 |
1+1* |
选修/1 |
||||||
体育与健康 |
体育与健康 |
必选/2 |
4 |
必选+选修/2 |
3+1* |
|||||
综合实践活动 |
研究性学习活动 |
必修/3 |
必修/3 |
必修/3 |
必修/3 |
|
必修/3 |
必修/3 |
学校开设一定的选修课程,同时安排总复习 |
3 |
社区服务 |
不少于5个工作日 |
1 |
|
|
|
|||||
社会实践 |
参加1周社会实践 |
2 |
参加1周社会实践 |
2 |
||||||
选修Ⅱ(地方与学校课程) |
|
|
选修/2 |
选修/2 |
2* |
选修/2 |
选修/2 |
2* |
||
班团会 |
每周一学时 |
|||||||||
周学时数 |
35 |
35 |
35 |
35 |
|
35 |
35 |
35 |
|
|
学分 |
必修39 选修(侧文30 侧理32) |
必修8 选修(侧文16 侧理14) |
注:1.表中“必修1”表示该学科的必修模块1,其余类推。斜杠后的数字(如“/4”)表示周学时数。“学分”栏中五“*”的数字为必修学分,带“*”的数字表示选修学分;
2.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高一、高二年级每周各按1课时安排教学,各学校根据实际,也可间周连排;
3.表中“必选”是指该模块学分为必修学分,但模块内容可选择;
4.班团会占学时但不计学分。
四、教学安排及学分、学时分配
(一)学年教学时间
1.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11周。
2.每学期分学段一、学段二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3.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原则上每周按35课时安排教学。
(二)模块教学时间
1.语文、外语、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的1个模块教学时间为36课时,一般每周安排4课时(持续1个学段)或2课时(持续1个学期)。
2.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1个模块教学时间为18课时。
(三)综合实践活动
综合实践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共23学分。
1.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三年共计270课时,15学分。
2.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不少于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三年共计6学分。
3.学生三年中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并获得相关证明,获得2学分。在本校具体为农场劳动15小时,计0.5个学分,由信息中心负责登记,反馈学生服务时间情况,校园劳动为30小时,计10个学分,其余15小时为校外社区服务,由政教处确定劳动时间。
五、选修课程实施建议
(一)选修课的范围:
学生至少须完成包含选修2和校本选修,共计28个学分,每个学分18个学时,合计504个学时的选修课程。针对我校教学实际,我校开设的选修课包含,大纲中的选修2的内容,学科内补弱课、学科内培优课、学科内拓展课、音体美类兴趣课、地方文化等课程。每个选修课必须多于两个学时。
(二)选修课开设流程
开设选修课的教师须提供选修课开设申报单和申报材料(少于4课时须提供全部教案或学案,多于4课时须提供该课程的教学计划),经教科研室批准后,由年级组安排开设。教科研室协同年级做好教师开设选修课的动员和所需课程的准备。每学期中段和末段对半学期的选修课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学生获得学分。考核试题命制由教科研室组织教师命制,教务处协同年级组织考核,并作学分记录。少于36学时的选修课可以多门合卷组织学生考试,通过部分单独计分。教科研室收交申请、计划、教案、花名册和小结,经改进后获得课程资源。选修课依据学校课补记法办法,发放课补。
(三)关于选修课的一些具体要求
1.建议选修课开设时间为每周三四五下午4:30-6:20,分两学时进行。
2.所有学生高中必须选修一门艺术或技术类课程,方可毕业。